主題圖示檔
投資人關係
委員會

■ 審計委員會

1.本公司於105年6月21日設置審計委員會,至少每季召開一次,由全體三位獨立董事組成,目前成員如下:
 
功能性委員會 召集人 成員
審計委員會 李朝森 李朝森、蘇錦夥、吳師豪

2.112年審計委員會審議的事項包括: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企業併購法」規定之併購事項,並依該法第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併購特別委員會設置及相關事項辦法」規定辦理。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3. 112年審計委員會開會6次,3位獨董成員,每次皆全員出席,出席率達100%,詳細運作情形如下: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

審計委員會

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2.1.17

第3屆第4次

112年財務報告簽證會計師更換案

預先核准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及其關係企業向本集團提供非認證服務案

112年對和泰產物保險(股)公司背書保證額度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照原案表決通過

112.3.14

第3屆第5次

111年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內部控制制度修正案

111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審議案

111年盈餘分派案

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楊梅物流中心三號倉建設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

照原案表決通過

112.5.11

第3屆第6次

112年第1季合併財務報告

參與子公司和展投資(股)公司現金增資案

子公司和展投資(股)公司參與認購和泰產物保險(股)公司私募發行新股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照原案表決通過

112.8.10

第5屆第7次

112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

112年對和泰車體銷售(股)公司背書保證額度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照原案表決通過

112.11.10

第3屆第8次

 113年「年度稽核計畫」

112年第3季合併財務報告

簽證會計師獨立性評估案

113年度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公費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照原案表決通過

112.12.21

第3屆第9次

 風險管理政策與程序」制訂案

「印信管理辦法」修正案

旭電馳科研股份有限公司現金增資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並提交董事會決議  照原案表決通過

 審計委員會成員之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

姓名

李朝森

(獨立董事)

蘇錦夥

(獨立董事)

吳師豪

(獨立董事)

專業資格與經驗

畢業於台灣大學機械系;現任精勁公司(*)總經理/首席顧問;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現任為和泰汽車獨立董事。

畢業於亞洲理工學院工業工程與管理學系;曾任中衛發展中心總經理及經濟部工業局專任委員;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現任為和泰汽車獨立董事。

 

畢業於台北大學企業管理研究所;曾任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及高雄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教授;具有五年以上商務、財務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現任為和泰汽車獨立董事。

■ 薪資報酬委員會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功能性委員會 召集人 成員
薪資報酬委員會 李朝森 李朝森、蘇錦夥、吳師豪
 
 (2)薪資報酬委員會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並定期評估本
     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

(3) 本屆委員任期:111年6月21日至114年6月20日,112年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3次,運作情形如下:

薪資委員會

日期/期別

議案內容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

112.3.14

董事酬勞金額及員工酬勞提撥

委員會全體
成員同意通過

112.5.11

112年度經理人調薪案

112.8.10

112年年終獎金暨績效獎金提撥調整案

■ 永續發展委員會

本公司基於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理念,於107年12月27日董事會通過設置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110年更名為「永續發展委員會」),隸屬於董事會;同日通過「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組織規程」。

委員會成員共有4位,由蘇錦夥獨立董事、吳師豪獨立董事、李朝森獨立董事、黃文瑞董事及蘇晶董事擔任委員,其中吳師豪獨立董事,係高雄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教授,並曾任商發院副院長,在公益行銷方面皆有涉略。蘇錦夥獨立董事曾任中衛發展中心總經理,其致力於輔導產業發展及轉型,二位獨立董事在CSR領域均具備專業能力。

 
功能性委員會 召集人 成員
永續發展委員會 黃文瑞 蘇晶、蘇錦夥、吳師豪、李朝森
 
 
108年1月31日召開第一屆第一次CSR委員會,分別就環境(E)、社會(S)及公司治理(G)等三面向討論前一年度成果及下一年度方針。
110年7月18日召開第二屆第一次CSR委員會,於110年12月9日召開第二屆第二次CSR委員會,並於12月24日董事會報告CSR委員會運作情形。
111年7月12日召開第三屆第一次CSR委員會,於111年12月5日召開第二屆第二次CSR委員會,並於12月22日董事會報告CSR委員會運作情形。
112年6月28日召開第三屆第3次CSR委員會,於112年12月18日召開第二屆第二次CSR委員會,並於12月21日董事會報告CSR委員會運作情形。

■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一、溝通政策:
(1)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會計師就本公司財務狀況、海內外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向獨立董事說明,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2)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定期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並針對與會人員所提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內部稽核主管與獨立董事至少每季一次拜訪子公司,進行實地稽核作業,並針對稽查內容與子公司進行 討論及溝通。
 
二、溝通情形摘要:
(1).為使獨立董事能充份了解財報內容,故皆會於正式審委會議前,召開"會前會",而獨立董事皆於每一場都親次出席,出席率100%  故111年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摘要:
 
日期 說明 建議及結果
2023/3/11
  1. 會計師就111年度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查核結果進行說明,並針對關鍵查核事項查核結果進行溝通。
  2.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進行其所提問題討論與溝通。
無異議
2023/8/2
  1. 會計師說明「和泰集團112年度合併財務報表及和泰汽車民國112年度個體財務報表」相關查核事宜。
  2. 會計師與獨立董事進行其所提問題討論與溝通。
無異議
 
 
(2)為使獨立董事能充份了解稽核報告內容,故皆會於正式董事會議前,召開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會前會",
    故112年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摘要:
 
日期 說明 建議及結果
112.3.14 110年Q4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無異議
112.5.11 112年Q1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無異議
112.8.10 112年Q2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無異議

112.11.10 112年Q3稽核業務執行報告

無異議